來源:蘇州邁萊柏系統工程有限公司發布時間2018.07.03
現行版本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(GB 5749-2006)共包含106項指標,其中常規檢測項目42項,非常規檢測項目64項,對水源水質及監測方法均作了詳細規定。
自來水|污水等水質檢測實驗室,是運用分析檢測的手段對水體中組成成分類別進行定性定量分析,評價水質狀況。水質檢測實驗室設計和規劃需要充分考慮從樣品收集、樣品保存樣品轉移、樣品制備、儀器分析、數據管理等一系列分析檢驗流程,合理安排檢驗儀器設備局,從常規水質理化指標,分別按照檢測要求檢測微生物、有機/無機化學污染物、放射性以及生物毒性等進行檢測。
水質檢測范圍比較廣泛,包括生活飲用水,未被污染地表水和已受污染的天然水及各種各樣的工業排水等。主要檢測項目可分為:一類是反映水質狀況的綜指標,如溫度、色度、濁度、pH值、電導率、懸浮物、溶解氧、化學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等;另一類是一些有毒物質,如酚、氰、砷、鉛、鉻、鎘、汞等。